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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李女士在工作中因口角被打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处罚。李女士就民事赔偿欲起诉,寻求法律援助。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此案指定我所承办,我所指派吕超律师具体承办该法律援助案件。接受指派后,吕超律师主动找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并指导其收集有效证据,依据法定程序提起身体权健康权诉讼。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对方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最大限度保障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
在等待诉讼结果的过程中李女士心情忐忑、着急,吕超律师感同身受,对李女士耐心开导,详细讲解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流程及审理期限,让当事人对案件进展和诉讼过程有了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从而放松心态,坦然面对。最终,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吕超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