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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我所参与的泰安市全环境立德树人法治宣讲团走进泰山实验中学,王雯律师给全校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结合学校“文明上网、绿色上网”教育主题,王雯律师以“知法善用,争做新时代少年好网民”为题,从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常见的四类风险---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网络性侵、网络沉迷入题,结合各种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应怎样远离网络风险、维护网络权益,以及如何健康文明使用网络,为建设新时代网络强国贡献青春之力。
王律师讲到,网络侵权可能会造成多种后果,例如,在微博、校园论坛、QQ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不实言论或宣扬其不为人知的隐私,导致其名誉受损,甚至被人肉搜索和网暴。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网络欺凌的情况,受害者一方面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恶意举报他人等行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反映,要求对加害者施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比较恶劣,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加害者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目前网络游戏、网络短视频深受广大网友的喜爱,视频浏览量动辄成千上万,但因视频时间短、背景模糊、信息零碎,一些不法分子也混迹其中,发布不实信息,借机实施诈骗。因此,对广大未成年人而言,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随意转发或点入未经官方渠道发布的各种链接,更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告知。对带有明显诱惑性的信息要格外小心,在作出转账或消费决定前应先与父母商量,避免落入骗子圈套。另外长时间网络沉迷,会引起大脑结构的生理性改变,导致记忆力差、脾气暴躁、性格内向等不良后果,青少年上网行为的不可控制、缺乏对网络的抵抗能力尤为需要关注。为了投入更多的时间进行网络游戏、虚拟社交,沉迷者往往会放弃现实生活中正常的交往活动,把自己封闭在网络虚拟世界中,这可能会让未成年人逐渐和现实世界割裂,容易形成孤僻、冷漠,甚至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这也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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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仔细听讲,积极思考讨论、大胆表达意见,不时认真记录,礼堂里洋溢着浓浓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同学们受益匪浅,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
课后泰山实验中学政教处庄主任给同学们提出要求:养成良好上网习惯,提高自身文明修养,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转发未经证实的有可能会给社会或他人造成伤害的信息;坚决抵制有害身心健康的文字、图片、影音资料及各类淫秽、低俗信息;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网络道德修养,文明上网、文明发言,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积极树立文明新风,争做文明网民。
山东东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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